锡太院教通〔2023〕71号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无锡太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经学生申请、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教务处审定:
拟授予李乃源等56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现将拟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时间:12月1日至12月3日。
如有问题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无锡太湖学院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18912389413。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12月无锡太湖学院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无锡太湖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