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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关于开展无锡太湖学院本科合格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04 00:00:00

锡太院教通〔2018〕11号

各二级学院:

为保障和提高我校各专业的办学条件,引导学校加强质量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2018年度工作要点和《无锡太湖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实施办法》、《无锡太湖学院关于加强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无锡太湖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2018年4月启动对全校各本科专业进校合格评估。为做好该项评估工作,特做出如下要求:

一、评估对象

2017年招生的全校所有专业,已停招的专业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估。

二、评估要求

专业评估是规范本科专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各专业所属学院领导和专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专业合格评估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各学院应成立专业评估迎评领导小组,院长为专业合格评估的第一负责人。

各专业要认真对照《无锡太湖学院合格专业、重点建设专业、重点专业建设标准》,全面检查和总结本专业创办以来的建设情况、专业特色等,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通过努力建设,各专业到2018年7月底达到合格标准。

三、评估标准

《无锡太湖学院合格专业、重点建设专业、重点专业建设标准》从专业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教学过程、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教学效果等七个方面对“重点专业”、“重点建设专业”和“合格专业”三个层次做出具体要求。三个层次包括7个一级指标和68个主要观测点,根据等第划分的要求以及主要观测点达标的数量,可将参评专业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

在本次合格评估工作中,结合二级学院择优推荐和专家评审的结果,遴选出5个重点专业、8个重点建设专业,进一步加大教学建设力度。重点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还要提供相应的材料。

四、经费及其使用

学校给予每个专业1万元建设经费,对遴选出的重点建设专业(8个)和重点专业(5个)每个分别给予3万元和5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

经费主要用于与评估相关的培训、资料、会议和必要的专家劳务费等四个方面,具体包括:(1)学科成员的学术和专业培训和进修的培训费;(2)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方面的版面费,图书资料购置费、资料印制费和信息查询费;(3)参加学术会议的差旅费和会议费,主办或协办重要学术会议的会务费;(4)支付校外专家的劳务费或咨询费。

五、材料提交

1、各专业根据通知要求,提交客观详实的自评报告;

2、各专业根据建设标准中相应的“基本要求”,按照申报表的顺序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或证明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

六、时间安排

1、4月4日,教务处下发评估文件和材料;

2、4月8日-6月28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专业建设和评估各项工作;

3、6月29日,提交自评报告、自评表和装订成册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4、7月2日-13日,学校教学委员会完成评审,汇报结果;

5、7月中旬,学校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正式公布评审结果。


 

附件1.无锡太湖学院合格专业、重点建设专业和重点专业的建设标准.doc

附件2.无锡太湖学院合格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模板.docx

附件3.支撑材料目录撰写模板.docx

 

                                      无锡太湖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