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2018-02学期期末考试
日程安排的通知
锡太院教通[2018]33号
各二级学院:
2017-2018-02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请见附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监考教师务必按照监考人员守则履行监考职责。请监考教师1务必提前20分钟到教务处考务工作室(六号教学楼B109室)领取试卷;监考教师2、监考教师3务必提前20分钟到考场做好清场工作。
2、监考教师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原因不能监考的,经人事处报备,并在监考前填写《无锡太湖学院考试监考人员调整申请单》,由监考教师本人协调代监考人员,代监考人员必须是我校在职人员,且经过考前业务培训。监考教师如无故不按时到考场进行监考或擅自请他人代监考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各二级学院务必做好学生的考前诚信教育,杜绝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的发生。
4、学生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5、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选修课具体考试名单由学生进入http://jwcnew.thxy.org/自行查询。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6月11日
0.关于下达2017-2018-02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的通知.docx
附件1:2017-2018-2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xlsx
附件2:2017-2018-2学期期末考试监考任务通知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