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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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和学位授予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03 00:00:00

锡太院教通〔2022〕68

各学院:

为确保2019级、2021级专转本学生的顺利毕业,现需对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预审,从而及时发现问题,对学生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对应的帮扶措施。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预审

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对毕业班学生各类课程学分(不包括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获得情况进行梳理,2021级专转本学生本学期课程学分不在统计范围内,统计每位学生当前获得的总学分,尤其要关注转专业过来的学生当前专业课程的总学分情况。

2.要认真统计2023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总学分,并将结果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务必做好毕业班学生学业预警工作。

3. 督促和跟踪有不及格学分学生的重修情况,加强对这些学生的学业帮扶和指导。根据学生的不及格课程情况,对于目前仍需要报名重修的学生,需填写“重修申请表”(附件1),各学院将重修课程汇总并完成“线下重修报名汇总表”(附件2)。

二、学位授予资格预审

1.2023届毕业生的学位授予将全面按照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各学院要对每一位学生的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计算,对于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2.0的学生要做好学业预警和重修报名工作。

2.对于外语水平未达标的学生,学院要进行督促和指导,让学生争取通过十二月份的外语四级考试。对于计算机水平未达标的学生,要督促学生制定学习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计划,必要时进行指导。

三、时间安排

1.各学院须在11月9日前将“线下重修报名汇总表”提交到教务处。教务处会根据各学院的线下重修报名情况,进行下一步的重修课程工作部署。

2.各学院须在11月11日前,完成本学院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预审核,并将“2023届毕业学位资格预审核表”(附件3)提交至教务处。

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2023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预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要求,统筹安排好本学院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预审核,加紧服务学生,保证学生完成学业,得以顺利毕业。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1月3日